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粤(2019)连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077号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支行
抵押权
441882006011GB10041F00130013
连州市连州镇双车路100号华景雅苑C2幢2201室
已拍卖 (原权利人陈剑梅)
登记机构: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9月10日